不同級別的建筑防雷工程有什么區別?防雷分為哪些等級,不同建筑的防雷等級和設計要求是什么,讓我們一起看看。(相關閱讀:防雷工程需要明確哪些要求)
1、防雷等級。
第一類防雷建筑:
1、大量爆炸物質的建筑物,如制造、使用或儲存炸藥、火藥、爆炸藥、人工產品等,由電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
2、有0區或10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筑物。
3、有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筑物,因電火花引起爆炸,會造成巨大的坡壞和人身傷亡。
第二類防雷工程建筑:
1、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建筑。
2、國家會堂、辦公樓、大型展覽和博覽會建筑、大型火車站、國家酒店、國家檔案館、大城市重要供水泵房等特別重要的建筑。
3、國家計算中心、國際通信樞紐等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且配備了大量電子設備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儲存爆炸物質的建筑物,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
5、有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筑物,電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造成巨大破壞和人身傷亡。
6、有2區或11區爆炸危險環境的建筑物。
7、工業企業內有爆炸危險的露天鋼封閉氣罐。
8、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06次/a的部門、省級辦公樓等重要或擁擠的公共建筑。
9、預計雷擊次數大于0、3次/a的房屋、辦公樓等一般民用建筑。
第三類防雷建筑:
1、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建筑物和省級檔案館。
2、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12次/a,小于或等于0、06次/a。省級辦公樓及其重要或擁擠的公共建筑。
3、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房屋、辦公樓等一般民用建筑。
4、預計雷擊次數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工業建筑。
5、根據雷擊后對工業生產的影響和后果,結合當地氣象、地形、地質及周邊環境等因素,確定21區、22區、23區的火災危險環境。
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區,孤立的高聳建筑,如15m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區,高度在20m以上的煙囪、水塔等孤立高聳建筑。
二、建筑防雷設計要求。
一級防雷建筑的防雷設計要求。
1、屋頂上應安裝避雷針,或在屋角、屋脊、女兒墻和屋檐上應安裝避雷帶,屋頂上應安裝不超過10m×10m的金屬網格。
2、優先使用主筋作為引線,應使用建筑外廓各外角的柱筋。如果專門設置,應不少于2條線。引線間距不超過18m。
3、進入建筑物的電線及金屬管道應采用全線埋地引入,并將電纜的金屬外皮、鋼管、金屬管道與接地裝置連接。
4、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元。
5、每三層應采用混凝土環梁的鋼筋或散設在建筑外墻內的扁鋼作為均壓環,并與各種垂直金屬管道和引線連接。
6、當建筑物高度超過30m時,外墻欄桿、金屬門窗等較大金屬物應與防雷裝置連接。
二級防雷建筑的防雷設計要求。
與一級1、2、3、4相同,但屋面金屬網格不超過15m×15m。
三級防雷建筑的防雷設計要求。
與一級1、2、3、4相同,但屋面金屬網格不超過20m×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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